学习大监督体系心得体会9篇

学习大监督体系心得体会9篇学习大监督体系心得体会 2017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习大监督体系心得体会9篇,供大家参考。

学习大监督体系心得体会9篇

篇一:学习大监督体系心得体会

17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制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下面小编整理的 2017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心得体会,欢迎借鉴。

 2017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是我们党重要的条例,是理论实践发展的重要成果。两个条例的实施,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挥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对保障党的权益,保障党的先进性。这两个条例作为党内的配套设施,他的内容上是互相补充,互相配合的,这两个条例的共同点就体现了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的方针,贯穿了依据制度和党内发挥治党和建党的机制,总的共同点就是要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我们党的法规和制度建设,这两个条例各有侧重,各有特点,党内监督条例侧重于事先的监督,监督的主要对象是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纪律处分条例侧重于事后的处理,他的适用范围主要是违犯党纪,应该受到纪律追究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这是一个不同的地方。还有一个不同的就是两个条例的依据和发源有所不同。党内监督条例总章规定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的

 党章制定本条例。依据是按照党章,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按照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际来制定的。所以,党内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纪、政纪和国防互相结合起来。下面,我主要对党内监督条例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特点谈一点自己的学习体会,供大家在学习当中参考,有不对的地方大家批评指正。

 一、关于《党内监督条例》的认识

 我们大家都知道,党内制定一个党内监督的规范性的文件,这是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党内外强烈的呼声。首先,为什么要制定这个条例。制定这个条例首先一点是从全局来讲,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的需要,是我们党在制度建设上取得了新的进展,新的成果。因为十六大规定,要把我们党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把制度建设贯彻其中。这就反映了制度建设在我们党的建设当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也就是无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还是作风建设都离不开制度的规范和制约。所以小平同志讲过,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征。把制度建设放在党的建设的重要位置,这是我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建设的非常重要的特点。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对制度建设非常重视,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章制度,把党的制度建设同其他统一起来,保证其他各个方面的建设能够顺利的进行。所以党内监督条例的制定,贯彻,这是我们党的制

 度建设当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是制度建设的一个新的成果。他对于我们全面来建设党,推进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保证党的各个方面的建设,按照一定的规章和程序进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其次,我们制定这样一个党内监督条例也是我们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制约体制的需要。我们党的建设要提高全党的整体素质,要规范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保持党的先进性,我们可有多种方法,但是这里面最重要的最根本的是实现党的自觉性和组织的监督制约相统一。这就是一方面党内任何组织个人如何加强自觉性,自觉地来增强党性,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地来遵守党内的规矩。增强自觉性靠什么,靠教育和思想指导,这是我们党的一个传统,而且是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同时,另一方面,党内生活表明,由于党员干部的自身素质有区别,加上党内外环境的印象,很自然不可能人人做到自觉。我们的教育是非常重要的。共产党就是一种自觉组织起来,为共同目标实现的组织,有高度的自觉性。党对党员的教育非常重要,但是另一方面我们看到教育不是万能的,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做到自觉。这就有党的建设当中有制度的约束,有效的监督和严格的纪律问题。我们现在对国家来说是依法治国,对党内来说在一定意义上讲,也可以说要依照制度和党内的法规来治党。这里面有人讲要依法治国,是不是依法治

 党,这是可以研究的。我不太赞成要依法治党,党的建设和国家的政权建设是有区别的。党是一个自觉的组织。我们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党员的自觉。只有这种自觉,我们才能更好的来贯彻实施我们制定的制度,如果没有这种自觉性,制度制定最多实施起来也很困难。所以,我认为应该把自觉性,把思想教育和制度的约束以及监督机制结合起来,才能真正把党建设好。

 第三,制定党内监督条例是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从目前情况来看,在我们党内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形势是很严峻的。党内外群众的反映是强烈的,党内的不正之风,腐败的案件。在所处分的干部当中,高中级干部受处分的比例明显高于普通党员,尽管腐败分子是极少数,但是危害很大。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一些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犯罪数量明显增加。从党的当前来看,党风不正和腐败现象蔓延的原因当中,体制上的弊端,监督不利,纪律松弛是重要的原因。所以说,预防腐败的自身,加大反腐败的力度,多年来党内外出现党内监督规范性的问题,所以文件的出台,这是我们党的建设的需要,是党的制度建设的需要,是反腐倡廉的需要。

 四、关于《党内监督条例》的特点

 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的历史上第一部监督的重要法规,是我们党为解决自身问题的重要措施。他标志着

 党内监督从此进入一个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这个条例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党内监督现实需要,着眼于当前的突出问题,制定了比较完整的党内监督的制度体系。这样的条例便于科学规范,有很强的监督体制。我想这个条例体现了几个特点。

 党内监督必须以制度为载体,重在制度建设是条例的一个特点。过去我们党内监督之所以乏力,成效不大,一个很重要的就是缺乏制度的保障。我们党内的组织机构当中,权力如何配置,各级领导机关和人员到底有什么样的权力,运用权力的界限和范围是什么,赋予什么样的职责和义务以及监督主体,监督的内容和依据是什么,所有的这些问题都有制度进行规范。所以,我们条例制定的重要原则和指导思想就是把制度建设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突出制度建设的框架。这四项制度有些对我们在实践当中现有的办法组织规范。比如说述职述廉制度,谈话和诫免制度,这些制度在这些年探索当中行之有效的,把这些经验和作法上升为党的规章制度。有一种是借鉴了国家法律的规定,确定为党内监督的新的制度。比如新闻和执行制度,比如罢免和撤换的要求,借鉴国家法律的规定,引用到党内的法律规章中来。有的是在党内的法规的重生,比如说阶级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的通报和报告,党内生活准则 12 条就有。第一条就是讲阶级问题,对重要的制度是对过去制度的重生,这四项制度

 互相贯通,形成一个结构网络。我们学习体会到在八个结合上相互联接。党内与党外监督,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结合、自我约束和外在约束相结合,组织监督与个体监督,舆论监督与法规监督的结合,事前事中事后的结合,权力保障和义务的结合等八个结合。这种制度构成比较完善的体系。大体上覆盖了当前监督和党的制度建设当中主要的问题。使我们的监督能够发挥总体功能,特别是通过党的各种层次的组织结构,确定了各个监督主体的权力和义务,使党内监督更加规范。党内监督条例是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方面。

 党内监督条例的一个重大的突破就是规定了对中央政治局符合监督的问题。中央委员会如何监督中央政治局,这是需要解决没有解决的问题。去年 10 月锦涛同志授中央政治局的委托向中央委员会做工作报告,这种重大举措在党内外和海内外反映强烈,大家赞赏这种作法。锦涛同志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全党员公布,郑重接受全党的监督,这是非常好的头,像全党做榜样。中央政治局把锦涛同志的意见制度化,明确规定向中央委员会报工作,规定了对中央政治局委员和常委意见反映的问题。根据这个条例和规定,监督条例里相应的对中央纪委常委和地方党委的常委,地方纪委的常委和是常委党组织的纪委常委向全委会报告工作。这个问题使我们党内领导层最高领导有了很好的开端,形成了规范和制度。

  把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作为监督的重点。这是条例又一个重要特点。这是根据党内监督的实际和突出存在的问题而提出的。我们知道当前来讲,一方面特别是党内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负有重大的职责, 也有很大的权力。另一方面,对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很难。所以针对当前难点和薄弱环节,把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作为监督的重点突出出来,这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事情。现在对身为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这个问题是比较复杂的问题,既有监督的机制问题,又有体制的问题。因为现在我们仍然存在权力过分集中,尽管 80 年小平同志提出过这个问题,但是现在仍然没有解决。权力集中在主要负责人手里,必然会带来难以监督的问题。所以,监督难的问题,从深层次上讲要解决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使权力得到适当的分解和合理的配置。这个问题属于政治体制改革的问题,我们在监督条例中很难解决,我的意思是对主要负责人监督问题有一个体制,配置和监督机制的问题。

 监督权利和义务的平衡原则。这是我们支持党内监督条例的重要特点。条例处理监督,被监督之间的关系是,集中保护监督这条合法权利,重视保护被监督的合法权力,体现了权力和义务相平衡的原则。监督要与保护职责相结合,既要开展党内监督的重要原则,又是贯彻条例的重要精神。要通过严格的制度和区分有效的措施,监督被监督者,防止

 被监督者滥用权力打击报负监督者。另一方面使监督者受到必要监督和制约,没有什么人是不受制约的,监督者也不能不受制约,有利于保护被监督的合法权益和自觉性。所以,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的权利和义务的平行,处理好二者不成承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怎么做到?有这样几点。一是强调监督应该在制度框架内执行,按照一定的程序有序的进行,这个很重要。监督不是乱来的,监督必须在制度的范围内,按照一定的程序去监督,既保证如何监督的问题,也防止不按制度和程序去监督的问题。二是强调党组织的监督权与被监督者的权力适度平衡,对滥用监督权力和陷害他人的也要依法处理。三是要例行监督权与承担义务平衡。条例规定了党员的实际和程序方面的监督权,同时又有义务。约束党员将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进行反映,不得公开发表与中央相反的意见。四是条例保障党员和组织的胜诉权,规定党员和党组织不服的,可以向党组织申诉,有关党组织核查进行结论。有意见可以向上级党组织或者中央党组织申诉,保证党员的健康的发展。

 总之,中纪委、组织部和宣传部联合下发了通知,形成了要求。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中专门提出要求,各级党委要在学习宣传条例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精心部署,精心组织,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认真学习,提高认识,深刻领会。人民日报社论提出,党的各级干部精通条例,全

 党同志熟悉条例,全社会了解条例。各个层次要求学习领会的程序有不同的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提高党内监督的自觉性。把领导干部,特别是中高级干部管好,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抓好贯彻实施的同时,主动接受监督,加强自觉性。

 要突出抓好对权力运用的监督,特别要在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作风方面的监督。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对权利的监督。这些问题是当前党内的突出问题,是群众反映很强烈的问题,所以,要抓住重点,维护好党的制度和纪律的严肃性。

 以上是我的一些学习体会,请各位批评指正。大家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2017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今天出席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08—2012 年工作规划》工作成果交流会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刻认识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认真总结近年来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成效和经验,不断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向前进,以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在认真听取与会同志的发言后,贺国强指出,改革开

 放 30 多年来,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推进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创新,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作出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决策。这是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反腐倡廉建设经验的科学总结,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指导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体现,是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重点和重要抓手,是党和国家事业健康顺利发展的重要保证,标志着我们党对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我们要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一步深刻认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坚定不移、坚持不懈地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贺国强指出,党的十七大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工作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基本完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呈现出科学谋划、系统治理、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取得了新的重要进展和明显成效。实践证明,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决策是完全正确的,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工作是有力...

篇二:学习大监督体系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反腐倡廉的核心是制约和监督权力。习总书记深刻指出,对我们党来说,外部监督是必要的,但从根本上讲,还在于强化自身监督。何以如此强调和重视党内监督,因为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先进政党,加强党内监督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体现,也是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纯洁 性 性的根本保障。

 加强党 内 内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政党 的 的一贯要求,是我们党的 优 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党 的 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 同 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 度 度重视党内监督,提出了 一 一系列富有创造性的新战 略 略新举措:发挥利器作用 , ,巡视工作越加规范;创 新 新组织制度,推进纪检机 构 构全面派驻;加大问责力 度 度,推动“两个责任”落 实 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党 内 内监督上重拳频出,形成 了 了一系列的长效机制,为 全 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 撑 撑。

 就拿近期热播的电 视 视片《永远在路上》来说 , ,就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 来 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 记 记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 党 党提升到“四个全面”战 略 略布局高度,正风肃纪, 锲 锲而不舍纠“四风”,赢 得 得党心民心;反腐惩恶, 整 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 ,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 ,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 腐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使 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得到 发 发挥,不

 能腐、不想腐的 效 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斗 争 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

  再拿巡视为例,资料显 示 示,截至 2016 年 10 月 月,中央巡视组完成了十 八 八届中央第九轮巡视,第 十 十轮巡视反馈情况也已全 部 部公布。前十轮巡视,共 巡 巡视 213 个单位党组织 。

 。立案审查的中管干部中 , ,一半以上是根据巡视发 现 现的问题线索查处;苏荣 、 、白恩培、万庆良、武长 顺 顺等腐败分子纷纷落马; 山 山西塌方式腐败、衡阳人 大 大代表贿选案等都是经巡 视 视发现;仅2015 年, 巡 巡视组累计受理各类信访 1 12 万余件次,发现了反 映 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 30 0 00 余件、“四风”突出 问 问题 400 余件,督促查 处 处 450 余名非中管干部 违 违纪违法问题…… 制度 问 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 性 性、稳定性、长期性。制 度度建设是党的建设总布局 的 的重要一环,全面从严治 党 党,最根本的就是制度治 党 党。应该看到,自 200 3 3 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 党 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至 至今已经施行 13 年,对 推 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 ” ”走向“严紧硬发挥出了 积 积极作用。但随着形势任 务 务的发展变化,《条例》 中 中也出现了一些与新实践 新 新要求不相适应的新情况 新 新问题。比如:监督主体 多 多元,责任不清,致使监 督 督流于形式;监督体系不 完 完整,具体制度不配套, 有有些规定比较原则,约束 力 力不够;监督程序不具体 , ,执行和保

 障机制不完善 , ,操作性不强,等等。这 些 些都要求我们基于新实践 、 、总结新经验,与时俱进 地 地修订完善。

 新形势下 , ,我们党不仅担负着团结 带 带领全国人民全面建成小 康 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 代 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 复 复兴的历史重任,而且面 临 临着执政考验、改革开放 考 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 部 部环境考验等四大考验, 存 存在着精神懈怠的危险、 能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 众 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 险 险等四大危险。不言而喻 , ,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 监 监督条例(试行)》对于 坚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的 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 加 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 团 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 性 性和纯洁性,保证党立党 为 为公、执政为民,对于解 决 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 设 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 力 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 涣 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 党 党宽松软等问题,具有十 分 分重要的作用。

 第 3 / / 6 页 胜人者力,自 胜 胜者强。于我们党来说, 强 强化党内监督,增强自我 净 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 新 新、自我提高能力显得尤 为为重要。此次十八届六中 全 全会修订《中国共产党党 内 内监督条例(试行)》, 进 进一步彰显出我们党把强 化 化党内监督摆在管党治党 更 更加重要位置的鲜明态度 和 和坚强决心,于此党内监 督 督的威力和潜力就能不断 迸 迸发出来,就能推动管党 治 治党由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 ,我们党就会更加坚强有 力 力。唯此,我们党就能肩 负 负起时代赋予的历史重任 , ,团结和带领人民在实现 “ “两个

 一百年”奋斗目标 、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中 中国梦的历史征程中谱写 新 新篇章、创造新辉煌。

篇三:学习大监督体系心得体会

法学习心得体会 被称为“十年磨一剑”的《监督法》终于出台了。这对于各级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将产生深远和重大的影响。作为保障人大监督的重大举措,怎样才能把贯彻实施的任务尽快落到实处,我具有如下心得体会。

 一、把握《监督法》立法理念政治性较强的特点,在贯彻实施上要不断解决好“为与不为”的方向问题 《监督法》所规范的人大对政府、法院、检察院进行的监督,包括 妮 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也是 颖 宪法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 鄱 权,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 钊 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人大 缕 监督工作是涉及我国政治制 诟 度和国家体制的监督,具有 脍 政治性很强的特点。随着《  监督法》的颁布实施,使监  督工作实现了法制意义上党 讥 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 蓉 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只要保 钳 证这一法律的正确实施,人 缦 大监督必将大有所为,民主 熹 建设必将大有作为。当前, 晁 在贯彻《监督法》的问题上 宀 ,最首要的是要坚持坚定正 梆 确的政治方向,争取和实现 鳙 监督工作应有的政治作为。

  一是要在着力坚持党领导上 饰 贯彻落实《监督法》,这是 撞 一个大前提。要紧紧围绕党 申 的大政方针、根本任务的落 ⑶ 实情况实施监督;二是要在 亏 着力依靠广大人民群众上贯 争 彻落实《监督法》,这是一  个大重点。要时

 刻联系广大 吣 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民主 帙 权利的保障情况开展监督; 佗 三是要在着力推进依法治国 薹 上贯彻落实《监督法》,这 皖 是一个大目标。要始终着眼 璞 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安全 苌 稳定的建设情况组织监督。

  通过以上三个方面的监督, 举 切实保证贯彻《监督法》的 鳔 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 菪 效果的和谐统一。

 二、把 趺 握《监督法》条款内容原则 嗵 性较强的特点,在贯彻实施 戎 上要不断解决好“要与不要 挢 ”的认识问题 《监督法》 寺 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条款规 妞 定比较原则,突破性的成份 遒 不大,与大家预期的目标有 捺 差距,但仍然具有鲜明的特 甄 色。通过这些原则性较强的  监督条款,从工作意义上看 藩 ,人大依法对“一府两院” 瓜 进行的监督既是一种制约,  又是支持和促进;从法律意 起 义上看,这种监督既比较原 冥 则抽象,又比较实在具体, 绷 事实上监督条款规定的原则 食 性越强、抽象度越高,监督 导 所适用的范围也就越宽泛、 逻 越具体;从权力制衡意义看 采 ,虽然不同的国家机关之间  具有职能的统一性和目标的 死 一致性,但并不能缺失对权 跸 力的严格监督和有效制约, 冉实践证明,在社会主义制度 滢 条件下,对权力的制约和监 滑 督,过去、现在和将来都不 瓤 可或缺。因此,我们一是要 艟 以《监督法》颁布实施为契 夥 机,深入领会《监督法》的 屏 精神实质,要从坚持走中国 膦 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发展 樽 道路的高度坚定

 理想信念, 郯 打牢思想基础;二是要抓紧 晒 研究、尽快形成落实《监督 总 法》的工作规范。对《监督 桥 法》比较原则的规定进行阐 檎 释上的深化和细化,确保《 シ 监督法》得到全面正确的实  施;三是要加强和改进人大 女 监督工作。多年来人大监督 疔 工作的实践告诉我们,贯彻  实施好《监督法》,最重要 泵 的一条是要把监督工作的重 寸 点放在改革发展大局、群众 檎 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 跪 问题上。只有这样,才能更  好地行使监督权,才能使监 亻 督工作更有深度,更具实效 拭 。在《监督法》出台实施的 特前提下,应该看到监督的重 泵 要性比过去强化了,监督的 桥 必要性比过去突出了,监督 檎 可行性比过去理顺了。因此 蔹 ,我们要时不我待,切实增 萦 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适时  机地把监督工作推向更高水 拭 平。

 三、把握《监督法》 醛 调整范围针对性较强的特点  ,在贯彻实施上要不断解决  好“敢与不敢”的形象问题 眉

 虽然《监督法》第四条明 屠 确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汗 常务委员会按照民主集中制 躯 的原则,集体行使监督职权 朽 。具有监督的法律权威,但 魂 在监督的具体实践中常常面 玻 临依法纠正和推动自行整改 个 中的一些棘手问题,针对性 苹 较强,矛盾尖锐,不好把握 慵 ,尤其是“询问和质询、特 浙 定问题调查,撤职案的审议 勋 和决定”等议案的组织实施  ,既需要勇气,又需要智慧  。而这些问题的实践,往往 响 又是人大监督的重中之重。

 页 从实践

 的观点来看,这些问 噫 题的解决,归根到底,一靠 硎 法律的权威,二靠人大的力 祜 量,三靠监督的水平。虽然 昵 监督的核心问题是敢于碰硬 ж 、敢于坚持原则和敢于对工 跟 作负责,但敢于监督、敢于 囱 碰硬,又往往需要通过善于 万 监督、善于碰硬的形式才能 P取得更佳的效果,这就要求 讲 我们既要敢抓又要会抓。一 缌 是要抓的准。要切实抓住带 嗳 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监 胺 督,通过强化监督的针对性  增强监督的实效性。二是要 葛 抓的住。做监督工作不能浅 嵝 尝辄止,不能毕其力于一役 狨 ,而是要锲而不舍,扭住不 锣 放,紧紧抓在手上,形成监 铲 督的气势和威力,从而抓一 漩 件成一件,抓一件解决一件 嚷 。三是要抓的好。要监督好 蔡 被监督者,不能“五十步笑  百步”,而是要棋高一筹,  要求监督者具有应有的监督 兰 本领和法律水平,从而做到 χ 以法赢人,以理服人,以责 ┧ 感人。

 四、把握《监督法 呻 》运作程序公开性较强的特  点,在贯彻实施上要不断解 ㄍ 决好“实与不实”的作风问 释 题 《监督法》明确了各级 蟓 人大常委会监督的重点,应 _ 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以及监 妖 督工作的形式和程序等,规  范了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最 痿 为关注,最希望规范的问题 馔 ,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公 邂 开性。其中总则第六、第七 ご 两条规定人大常委会行使监 顸 督职权的情况,除了应当向 眢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接  受代表监督外,同时还要向 练 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嘧 这

 就对既是监督者又要接受 屐 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的 葫 人大常委会提出了更高的要 荠 求,对人大监督工作的作风 з 和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诞 因此,在贯彻实施《监督法 馑 》的过程中,务必转变作风 鲛 ,求真务实。一要明确思想 ぢ ,使监督不得不实。要始终 即 本着既要对人民代表大会负 Ь 责,又能在人民代表大会过 多 关的思想,秉公监督、仗义 算 直言;二要坚定信心,使监 寿 督不可不实。工作效果检验  工作作风,监督不实看不准 肘 问题,监督不实说不出长短 祥 。只有真正能发现问题、纠 轧 正问题、解决问题的监督,  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真正认 苴 可,这就是作为和地位的关  系。三要依靠群众,使监督 网 不能不实。在《宪法》赋予 渣 了权力,《监督法》明确了 璞 责任的情况下,面对人民群 趔 众的利益,面对经济建设和 政 社会发展大局,面对方方面 媛 面的期盼,不负责的监督就 ん 是失职,没有作为的监督就 蓄 是损害人大监督的权威。

篇四:学习大监督体系心得体会

习《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心得体会学习《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心得体会

  一、制定规则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把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凝练为监督执纪问责,要求坚决防止灯下黑。要求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把纪委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规则》一开始就明确了制定的的目的,即:为了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规范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王岐山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就明确了《规则》的四个必要性,一是全面从严治党,纪检机关首先要把自己摆进去,扎紧制度的笼子。二是制定规则的根本目的是构建自我监督体系,推进纪检机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制定规则是坚持问题导向,

 解决纪检机关突出问题的迫切要求。四是监督执纪纪律是政治纪律,必须有针对性地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

 二、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必须认真学习《规则》。

 《规则》共九章五十七条,坚持问题导向,查找各环节的风险点,明确了监督执纪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领导体制、线索处置、审查审理、涉案款物管理等工作规程。

 规则的制定是中纪委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理念的制度体现。规则着眼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强化权力制衡,是纪检机关依规治党,强化自我监督的制度利器。

  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要站在政治高度,形成思想自觉,充分认识中央纪委制定规则的重大意义,要认真学深学透,深刻理解规则的核心要义,切实增强执行规则的自觉性,完善自我监督体系,在受监督环境下开展执纪工作,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努力当好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

 学习《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心得体会【二】

 一、关于规则稿起草的必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要求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把纪委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2015 年 6 月,中央纪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提出整合监督执纪相关制度,制定一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工作规则。2016 年年初,启动规则制定。党

 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后,习近平总书记对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确定此项规则给予充分肯定。

 关于制定规则的必要性,有以下几方面考虑:

 第一,全面从严治党,纪检机关首先要把自己摆进去,扎紧制度的笼子。六中全会以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切入点,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新的战略部署。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各级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肩负着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职责。己不正,焉能正人。要密切联系实际,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化自我监督,从严管好自己。监督既要靠组织和敢于担当的人,也要靠制度。制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是中央纪委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以实际行动向全党作出郑重承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回应党内关切和人民群众期盼。

  第二,制定规则的根本目的是构建自我监督体系,推进纪检机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迫切要求,纪律检查机关的自我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面。党的领导本身就包含着教育、管理和监督,对纪委的监督首先在于各级党委。信任与监督、自律与他律辩证统一。制定规则就是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理念的制度体现,健全监督执纪规程,并向党内外公布,有利于加强党委对纪委的领导和监督,有利于把纪委的自我监督同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纪委的权力不被滥用,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

 第三,制定规则是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纪检机关突出问题的迫切要求。监督执纪问责是纪委最重要的权力,也是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机关及全国纪检系统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的纪检干部,反映出纪检干部并没有天然的免疫力,纪检系统在管理监督方面存在不少薄弱环节。

  一是制度本身不完善,需要与时俱进。案件审理工作条例颁布于 1987 年,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修改于 1994 年,不少内容已难以适应当前工作需要,100 多个配套制度,规定零散、标准不一,一些关键环节存在制度漏洞。

 二是有纪律不执行,严重损害纪检干部形象。有的朋友圈、关系圈不干净,与有问题反映的干部、商人勾肩搭背;不讲规矩、不守纪律,越权接触相关地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规避审批程序,私自留存、擅自处置问题线索;无视审查纪律和保密纪律,打探消息、跑风漏气;面对围猎防线失守、以案谋私,说情抹案、收钱收物;利用权力寻租,做生意、拿项目,为他人提拔打招呼,甚至充当保护伞,令人触目惊心。没有更加严格的制度制约,就会造成管理漏洞,产生监督盲区。必须找准风险点,扎紧制度篱笆,向全党全社会昭示,纪委的权力是有监督的,纪检干部是有严格纪律约束的。

  第四,监督执纪纪律是政治纪律,必须有针对性地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全面从严治党,要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对纪委自身的监督,依据就是党章党规,尺子同样是党的纪律。纪检机关是政治机关,监督执纪是政治性极强的工作,纪检干部在作风和纪律上偏出一寸,纪检事业就会离党中央的要求偏出一丈。

 执行党的纪律情况,直接关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给全党全社会带来的政治效果。在党中央坚强有力领导下,纪检机关尊崇党章、找准职责定位,加强自身建设、持续深化三转,推进监督执纪理念和实践创新。明确纪律审查是党内审查,必须讲政治顾大局,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转变谈话调查、审查审理方式,回归党内执纪审查的本质,用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把犯错误的干部拉回到正确轨道上来;规范审查程序和工作流程,严格涉案款物管理,建立审查安全责任制,努力降低各环节风险。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规则明确了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具体标准,体现了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和担当,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的过硬队伍的决心。

  二、关于规则稿起草过程

 中央纪委常委会组织文件起草组,分 10 多个专题深入研究,捋清监督执纪制度的来龙去脉,结合剖析典型案例,查找哪些问题是有制度没执行、哪些是制度本身需要与时俱进。起草工作始终遵循以下原则:依据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把习近平总书记对纪律检查工作的要求细化具体化;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强化监督制衡和刚性约束;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分开,运用党言党语、纪言纪语;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注重与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协调衔接。

 起草规则和征求意见的过程,就是全国纪检机关深入学习思考、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纪律教育的过程。众人拾柴火焰高。中央纪委领导同志主持召开部分省区市纪委书记座谈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组织中央纪委

 机关 18 个部门和部分省区市纪委,分别起草规则初稿,在汇总梳理、提炼概括基础上,形成规则征求意见稿。

 2016年10月,下发全国182家纪检机关(机构)征求意见,掀起了学习制度、研究规则的热潮。从反馈情况看,各单位一致认为这部规则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体现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向全党全社会释放了正人先正己的强烈信号,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各单位提出许多很好的建议,共计 1150 条。中央纪委常委会责成文件起草组认真梳理、吸收修改。

 中央纪委先后召开 10 多次常委会会议、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对规则稿进行深入研究、讨论和修改。12 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分别审议了规则送审稿,同意将其提交本次全会审议。

  三、需要重点说明的几个问题

 第一,坚持审查手段要宽、审查决策要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方案时指出,坚持宽打窄用,调查手段要宽、调查决策要严,必须有非常严格的审批程序。规则紧扣监督执纪工作流程,严格规范立案条件、审查程序、审批权限和请示报告制度,要求审查谈话、调查取证全程录音录像,严格移送司法机关程序和对涉案款物的管理,这些规定既突出了监督执纪特色,又与正在制定的国家监察法相互衔接和配套,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

 第二,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从党的历史和从严治党实践中总结出来的。规则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这个一贯方针,详细规定了谈话函询的工作程序,推动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谈话和证据收集作出具体规定,尤其是对审查时限作

 出严格限制,原则上不能超过 3 个月,特殊情况下经过审批,也只能延长一次,不得超过 3 个月。这样就倒逼纪检机关,条件不具备、基础工作不扎实,就不能立案,为今后实践四种形态、强化自我约束提供了重要保障。

 第三,提炼有效做法和具体实招,上升为制度规范。管理监督不能大而化之,必须落实落细,盯住人看住事。规则提出,审查组设立临时党支部,加强对审查组成员的教育和监督;调查取证应当收集原物原件,逐件清点编号,现场登记;建立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审查组借调人员,一般从审查人才库抽选,实行一案一借;实行脱密期管理,对纪检干部辞职、退休后从业作出限制规定;开展一案双查,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者严肃查处。把这些行之有效的实招写进制度,有利于加强监督制约,管住我们队伍中的大多数,惩治极极少数。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提交本次全会审议的规则稿,在名称中增加了试行二字。监督执纪的实践不断发展,各级纪检机

 关情况千差万别,有很多问题是起草规则时难以预见的。本着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态度,中央纪委常委会建议,规则先试行一段时间,再根据实践修改完善。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制度建设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只有进行时。希望同志们站在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标本兼治的战略高度,深刻领会党中央意图,严肃认真地审议规则稿,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使规则成为纪检机关依规治党、强化自我监督的制度利器。

篇五:学习大监督体系心得体会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心得体会

  纪检干部做的是打铁的工作,能够耐得住寂寞、抗得住压力、抵得住侵蚀,做到本身是铁打的人,唯有如此,才能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的新挑战,真正成为正风反腐的钢铁拳头。那么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心得体会怎么写,以下是 pincai 小编精心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心得体会

 昔日老同事,今天阶下囚。镜头里,中央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原主任魏健已是满头白发。十几年前他因在河北高法工作优秀而被调入机关,意气风发的样子还留在同事的记忆中,与今时今日判若两人。

 他是十八大后中央纪委机关首个被查的厅局级领导干部。当时有很多人不敢相信他被调查的消息。在大家的眼里,他工作很勤奋很认真,待人和气,积极正面。但他在顺境之中选错了人生的道路,用权力去满足私欲,最终沦为阶下囚。

 在这部片子里,不仅有魏健、明玉清这样工作多年的厅局级干部,也有袁卫华、原屹峰这样名校毕业的青年才俊。曾经风风火火的办案能手、业务骨干在金钱、利益的诱惑中迷失了自我,失去了底线,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各级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纪检干部是查别人的人,谁来监督纪委,是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关注的话

 题。

  014 年 3 月,中央纪委成立了专门监督“自己人”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片中用犀利的“刀刃向内”四个字形象道出这个室的职能。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机关谈话函询 218 人,组织调整 21 人,立案查处 17 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谈话函询 5000 人次,组织处理 2100 余人,处分 7500 人。

 这是以往从来没有过的力度,查是一种决心、一种魄力,而把典型案例、教训反思拍成专题片,是一种勇气,也是一种自信。

 培养业务骨干不易,纪检干部倒下,更是影响恶劣,损失惨重。但代价不能白付。片中提到,在自清门户的同时,中央纪委也积极完善制度、标本兼治。

 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将审议《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这部规范性文件正是总结了以往的经验教训,找准关键点和风险点,对监督执纪工作的流程、细节、标准作出了详细的规范,在每一个关键关节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强化内控机制,防止权力滥用。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时时提醒着我们,只有信任没有监督,信任就会变成放任。在电视机前,千千万万个纪检干部观看这部片子时,相信会有很多人心里百味杂陈。

 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心得体会

 查处这些违纪违

 法的纪检干部,汲取深刻的教训,让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了自我革命。

 一是规范受理和处置问题线索。把问题线索的管理权从纪检监察室分离出去,各渠道反映的问题线索统一交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管理,每年进行线索大起底,要求各纪检监察室清理掌握的问题线索,对处置流程作出详细规定,并要求调取问题线索必须经过严格的报批程序。某一个人的意志,就不能够决定这个线索的处置结论。

 二是制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不断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严控决策权、审批权。在即将提交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审议的《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对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的程序、规则、权限,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三是对机关干部在地方的行为进行明确约束。中央纪委制定了各种具体规定,如未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与联系地区的工作对象交往;不得向联系地区发布指示,答复有关的咨询和请示;不得与联系地区的党政领导干部、私营企业主进行联系等等。

 四是组织制度创新,分权制衡。问题线索管理权已改由案件监督管理室掌握。下一步,地市级以上纪委将探索把日常执纪监督的职能分离出来,成立专门的执纪监督部门来负责,纪检监察室专司执纪审查,不固定联系某一地区和部

 门,以避免长期接触带来利益瓜葛。同时,案件审理室作为最后一环,认真审核、充分监督。每个环节各司其职,形成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五是“一案双查”。加大自我监督力度,在查处一个案件的过程中,既要查党员领导干部的违纪问题,又要查执纪过程中是否有违纪违规行为,一旦发现要严肃问责。

 六是规范涉案款物管理。从现场暂扣,到交接、移送、保管,最终处置,全过程制定了详细的制度要求。同时,涉案款物信息管理系统正在建设中,从暂扣开始,所有信息都会上传到数字化平台,技术手段和制度管理相结合,保证对涉案款物全程有效监管。

 七是借助科技力量对纪检系统加强全方位内部监督。覆盖中央纪委 47 家派驻纪检组和省市县三级纪委的监督执纪信息管理系统已经建成,所有数据和工作进展情况每天进行更新。所有的工作是自动抽取,自动上传,自动计算,自动留痕,避免了人为的干预,对于问题线索、纪律审查等各项工作,都可以动态跟踪,实时监督。

 到底靠什么,才能严防“灯下黑”?靠自我监督,靠对风险点的严格管理,靠制约制衡的有效机制,靠科技水平的提升,让权力的运行始终处于制度轨道上,才能让这支纪检铁军自身硬起来,让党和人民真正信得过、靠得住。

 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心得体会

 实践探索在前、

 总结提炼在后,这反映了认识的规律,也是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经验。制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是对实践探索的梳理、提炼、归纳、总结,体现的是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工作方法和作风。

 坚持问题导向,实现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原有的案件审理工作条例颁布于 1987 年,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修订于1994 年,不少内容已难以适应当前工作,100 多个配套制度,规定零散、标准不一,关键环节存在制度漏洞,难以对纪委的权力运行形成有效制约,迫切要求整合监督执纪相关制度、制定一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的工作规则。有理想但不能理想化,工作规则不能搞成纪委的“百科全书”。制定制度决不能贪大求全,试图穷尽所有的工作环节、方法和制度,重复、替代所有的制度规定。规则的定位是工作规程,必须结合监督执纪实际,聚焦关键点和风险点,规范基本的程序和纪律。既然要起到自我约束的作用,就要有的放矢,从工作实际出发,提炼有效做法和具体实招。制度要寻求最大公约数,确保大多数人都能做得到,“法不责众”不如不写,自己做不到的也不要去要求别人,不能依据想象推演出一套逻辑,看上去形式很完美,但在实践中无法执行,最终导致落入“制度陷阱”。

 制定制度有一个由薄变厚、再由厚变薄的过程。首先必须弄清来龙去脉,做充分的历史和现实的调查研究。不了

 解历史就弄不清现实,更无以探究未来。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历来有严格的纪律和规矩,散见于各个文件规定,渗透在机关的文化传承和一代代纪检干部的言传身教之中,要把这些传统和规矩总结出来,加以提炼完善。在制定规则的过程中,要通过剖析纪检干部违纪违法案例,查找出共性问题,把风险找准。这样既把问题摆到历史的进程中去回放,看看老规定执行得怎么样,梳理经验和教训;又立足当前,找到正确方向,研究解决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再在此基础上提炼、归纳,最后把实践上升为理性认识,把规矩变成规则,用党规的语言表述出来。

 起草规则和征求意见的过程,就是全国纪检机关深入学习思考、加强纪律教育的过程。众人拾柴火焰高。中央纪委召开部分省区市纪委书记座谈会,要求认真梳理现有规定和工作实践,请部分省区市纪委和中央纪委机关各部门联系实际、分头研究、起草初稿。形成初稿后又下发全国 182 家纪检机关征求意见,掀起了学习制度、研究规则的热潮。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又根据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对规则稿作出重要修改。通过上上下下、反反复复征求意见和讨论,各级纪检干部受到了培训、教育和警示,增强了纪律和规矩意识,提高了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最终还要落实到行动。纪检干部要有强烈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严格按规则办事。要用

 规则带好队伍,加强教育和管理监督,让规则成为纪检机关依规治党、强化自我监督的制度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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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学习大监督体系心得体会

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贯彻学习党内监督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颁布实施是加强党内监督工作的重大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党内监督条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反映了全党的意愿集中了全党的智慧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转化为具体规定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党内监督条例的立法背景

  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历来高度重视党内监督工作 并在长期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早在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定》中就提出“建立和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和人民监督制度 使各级领导干部得到有效的监督”的要求。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

 联系的决定》明确提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要会同中央组织部拟定党内监督条例”。在之后召开的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 又分别提出了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抓紧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要求。党的十六大再一次强调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可以说加强党内监督起草《党内监督条例》是党中央和全党一直重视和关注的一件大事。

  根据党中央的要求 中纪委曾会同中组部两次组成党内监督条例起草小组。

 第一次是 1990 年 3 月 起草小组由中纪委副书记肖洪达、中纪委常委傅杰、中组部副部长赵宗鼐等同志负责并于 1991 年 8月拟出党内监督条例初稿。第二次是 1995 年初中纪委再次会同中组部组成起草小组由中纪委副书记徐清、中组部副部长虞云耀等同志负责经广泛调研论证于 1997 年 7 月起草小组提出了《关于起草〈党内监督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向中纪委常委会作了说明报告认为起草党内监督条例还需要作进一步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江泽民同曾连续十次在中纪委全会上强调在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并对开展党内监督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一以贯之地高度重视党内监督工作 把制定党内监督条例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

 特别是胡锦涛同志代表中央政治局郑重表态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全党和全国人民的监督为各级领导干部作出了表率。2002 年底经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中央同意

 决定由中纪委会同中央办公厅、中组部、中央研究室、中央党校组成起草党内监督条例工作班子。2003 年 1 月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纪委副书记何勇同志主持召开党内监督条例第一次起草工作会议 决定由中纪委副书记夏赞忠、中组部副部长赵洪祝、中央办公厅副主任毛林坤、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何毅亭、中央党校副校长张志新等 5 位同志组成的党内监督条例起草领导小组夏赞忠同志任组长赵洪祝同志任副组长。下设起草办公室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同志为主任人员由上述部门抽调。由此第三次起草工作正式启动。

  中央领导十分重视条例的起草工作。在起草期间胡锦涛同志曾多次听取汇报并对起草中涉及的重大问题作了重要指示中央政治局常委曾庆红同志多次召集有关部门研究条例起草中的重要问题。起草工作经一年的工作数易其稿于 2003 年 12 月 23 日报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通过。

  从 1990 年 3 月 12 日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第一次提出拟定 《党内监督条例》到 2003 年 12 月 31 日党中央发布党内监督条例前后经历了十三年的时间。

 其中在第三次起草过程中较大的修改就达十三稿。

 起草条例的难点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内监督问题的理论认识和实践探索需要有一个较长的过程;二是我们党的各级干部的监督意识特别是接受监督意识的培养也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三是对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条件下党的建设规律、 党内腐败现象发生发展以及如何遏制腐败的规律认识更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

  二、

 党内监督条例的主要内容和需要处理的几个重要关系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规范党内监督活动的基本法规共 5 章即总则、监督职责、监督制度、监督保障、附则47 条6600 余字。第一章规定了《党内监督条例》的立法目的和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对象和重点内容等。第二章规定了党委、党委委员、纪委、 纪委委员、 党员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在党内监督中的职责和作用。第三章规定了规范党内监督工作的 10 项制度。

 第四章规定了实施 《党内监督条例》的保障措施。第五章规定了《党内监督条例》的解释机关和施行日期等。

  《党内监督条例》注重处理好以下几个重要关系

  一是注重处理好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关系。

 党章是指导党内生活的根本章程是制定党内监督条例的依据。《党内监督条例》作为党内监督方面的重要法规 对其他涉及党内监督的规定具有统率作用。

 二是注重处理好发展党内民主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关系。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而党的团结统一对于拥有 6700 万党员的大党同样至关重要。因此加强党内监督既要着眼于发展党内民主又要着眼于加强党的团结统一。基于这一点《党内监督条例》在加强党员

 民主监督、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监督和委员监督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如《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了党员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在监督方面的责任和权利 规定了党的各级组织的重要决定要按照有关规定向下级组织和党员通报等等。

  三是注重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

 《党内监督条例》在吸收党内监督工作好传统、好做法的同时注重从新的实际出发积极进行制度创新。一方面对过去的规定做了充实和完善如“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 “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 “民主生活会”、 “信访处理”等等另一方面把近年来实践上的一些好的做法、好的经验上升到制度的层面上加以规定 如 “述职述廉” 、 “巡视” 、 “谈话与诫勉” 、“舆论监督”等等。有的还借鉴了国家监督法规制度的内容如“询问和质询”、“罢免与撤换要求及处理”等等。

  四是注重处理好监督制约与保护支持的关系。《党内监督条例》的相关规定注意了使各种监督活动在常委组的统一领导下依法依纪按组织原则和严格程序并在制度的框架内进行 并注重保护被监督者的合法权益。

  三、《党内监督条例》中的监督制度

  1、

  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

  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是我们党长期以来在党的革命、 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始终坚持的一条马克思主义领导原则。

 建党初期党的章程和决议赋予了委员和总书记以无限的权力。党的五大总结汲取了陈独秀利用其威望和在党内的地位大搞家长制 给中国革命带来严重危害的教训 对党的领导作出了新的规定 明确要求“中央应该强毅地实行集体领导”。1928 年党的六大又明确提出“加强党的集体领导实行分工的集体形成无产阶级指导中坚的工作”。通过党的八十多年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成为我们党长期坚持并要求严格遵守的一项最高纪律。

  在条例的第 13 条中规定“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应当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保证决策科学、民主。”“按照议事规则应当由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列入会议议程。”这项制度的设计是为了解决领导班子中的民主集中制问题。

 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哪些重要事项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哪些事项必须列入会议议程以解决对一些重要问题常常由一把手或少数人决定的问题。

 例如干部问题中央明确规定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等等。

  2、

  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

  监督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知情 设立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的目的就在于为了使监督者有知情权。这一项规定体现了保障党内和广大人民群众知情权的一项重大制度。这项制度由四个方面组成一是党组织向下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以及向社会上通报工作的制度 二是各级党委、纪委向各自的党的代表大会代表通报有关情况三是下

 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和请示的制度 四是党员干部个人向党组织报告个人的重大事项的制度。

  关于上级党组织向下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及社会通报情况主要解决好两点一是解决好党委与政府的关系问题。一般情况下党组织作出的决定要通过政府来实施尤其是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事项大多情况下还是由政府向社会公开为好不要由党委直接向社会公开二是党内事务的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开要掌握好一个度有些不适宜通报和公开的就不要通报和公开。因此《条例》中中使用了“根据需要”、 “根据实际情况” “以适当的方式”这样一些表述。

  关于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情况。《条例》中明确规定党组织只就事关全局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情况以及重大问题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或请示其他事项则按照有关规定上报。

  3、

  述职述廉制度

  述职与述廉是一个比较敏感和重要的问题。

 主要涉及到两个方面一是各级党委常委会如何报告领导班子的工作尤其是党风廉政方面的情况 二是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如何向党组织和党员及群众报告工作情况尤其是遵守廉洁自律情况的问题。解决好这两个问题一是要遵循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二是要从实际出发尤其是从我们的国情、党情出发三是从各地开展这项工作所取得的成功经验出发。

 《条例》 中规定了两个方面 一是关于中央政治局和各级党委常委会、纪委常委会的述职述廉二是关于领导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廉。

  4、

  民主生活会制度

  坚持和健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是加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是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重要途径。是中国共产党的一项独创。在我们党 80 多年的奋斗历程中。因此《党内监督条例》将这一项制度写入条例在这里应该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关于民主生活会主题的确定二是规定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是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在如实上报的同时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四是党员有权了解本人所提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五是上级党组织认为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不符合要求的可以责令重开。

  5、

  信访处理制度

  信访是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党和政府反映问题和建议的方式是党和政府倾听人民群众呼声、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一项重要途径。长期以来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最担心的就是他们的疾苦没人关心对发生在他们身边的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得不到重视起不了作用甚至受到打击报复。因此《党内监督条例》将信访处理制度作为党内监督的十项制度之一作了原则上的规定 确定了信访

 处理在党内监督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这项制度实际上就是把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转化为党组织的监督 保证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必须启动党内监督程序。如果有关党组织没有按照《党内监督条例》的要求正确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问题那么《党内监督条例》第四章规定的监督保障程序就必须启动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

  巡视制度

  《条例》 把巡视制度作为党内监督的一项基本制度明确规定下来既是对以往试点工作经验的高度总结也充分体现了十六大关于“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的基本要求。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完善党内监督、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大举措。巡视制度是加强党的地方党委领导班子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的重要手段。

 由于下一步中央还将专门出台巡视工作条例因此在本《条例》中对巡视制度作出了比较原则的规定。

  7、

  谈话和诫勉制度

  谈话与诫勉制度是地方党组织的一项创造 他符合党内监督的基本特点。《党内监督条例》中规定各级党委、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委组织部门负责人应当不定期地与下级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了解有关情况提出建议和要求。这条规定是各级党委、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委组织部门负责人必须履行的一项重要责任。

 关

 于诫勉谈话的具体要求《党内监督条例》中规范了三点一是诫勉谈话的主体是党委党组、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二是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诫勉谈话 三是诫勉谈话时对该领导干部提出的诫勉要求和该领导干部的说明与表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经本人核实签字四是由组织人事部门或纪检机关留存。

  8、

  舆论监督制度

  舆论监督是一把双刃剑如果发挥的好会产生十分有利的监督作用...

篇七:学习大监督体系心得体会

《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

 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论述摘编》心得体会之四

  近期,本人通过学习《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论述摘编》,对权力监督问题有了更深的体会和认识,并结合实际工作开展了探索和实践。

 一、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无论从党中央、中建集团、中建交通,都在不断完善权力监督制度体制建设,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对于投资公司而言,投资项目涉及的各项权力监督,是必须不断探索、深入研究的主题。2022 年,投资公司以“投资项目廉洁风险防控研究”为课题,开展具体研究工作,建立了投资专属的廉洁风险 7 项权力识别体系,进一步明确廉洁正向行为和负向行为表现清单,同时,针对负向行为清单,建立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处理的“四个标准”。通过党内监督、群众监督相关制度、廉洁风险防控相关制度建设,不断织密监督“天网”,抓紧制度“篱笆”。

 二、打通群众监督“最后一公里”,让干部习惯于被监督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权力必须有制约和监督”,领导干部必须在群众监督之下进行工作,要避免“脱离群众、享有特权”,要不断纯洁党的思想、党的组织、党的作风、党的肌体。基于此,我们探索建立了“码上监督”平台,通过二维码监

 督,打通群众监督“最后一公里”,实现群众即时监督反馈、纪委即时了解核查问题的高效监督机制,针对领导干部和党员“四风”问题、“疫情防控”问题等,真正构建了即时反馈机制,不断推进领导干部戒除“怕监督、不愿意被监督”的怪癖。

 三、从“内生”拒腐防变着手,引导干部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

 对领导干部而言,要“不诱于誉,不恐于诽”,要确保正视问题、刀刃向内。对于纪检干部而言,“打铁必须自身硬”,要强化自身能力建设,勇于自我革命,敢于正视问题、克服缺点,要勇于刮骨疗毒、去腐生肌。投资公司纪委聚焦“关键少数”、聚焦“重要时点”、聚焦“警示教育”,持之以恒做好日常监督,将监督工作触角深入业务系统,在“严”上用力、“慎”上用心、“廉”上用功,通过双向交叉提醒、协同监督检查、点对点警示教育等方式,不断引导领导干部从思想上固本培元,锤炼党性觉悟,强化拒腐防变能力,确保始终坚守理想信念和精神境界的“高线”,严守纪律规矩和清正廉洁的“底线”。

篇八:学习大监督体系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心得体会 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心得体会 前几天,机关支部组织党员集中观看了《两个条例》电教片。通过观看电教片,我对去年底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了进一步认识,下面着重谈谈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认识:

 《条例》体现了自上而下监督与自下而上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它从新的实践出发,既强调加强党的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的监督,又规定了党员对党的组织、党员对党的干部、党的下级组织对上级组织的监督。这 剡 是一种进步,与以往着重上级对下级监督 填 不同,以往若上级出了问题无从监督,这 芍导致近几年来许多省部级干部出现了大的 钨 腐败现象,而新条例的出现很好地解决了 惰 上级无人监督的问题,《条例》特别规定 价 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后,要接受党员干部 勾 的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规定在领导干部  民主生活会后,党员有权了解本人所提意 麒 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规定党的各级领导 ┖ 班子决定重要事项,应当进行表决。这些 嚆 具体规定,为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  督提供了制度保障。

 《条例》明确加强 曰 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  部的监督。首先要明确党内没有不接受的 坐 监督的特殊党

 员。这个条例明确写出要加 阙 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监督体现了国家实事求 q 是的原则,的确以前许多规定都是一般干 钢 部、小领导在学习、在接受监督,而大的  领导或、一级组织的主要领导却是视而不  见,而此《条例》的出台给广大主要领导 戎 干部敲响了警钟,在以后的工作中要把自  己看成一般干部,不能再像以前一样无法 ㄟ 无天。这一条我认为对我们涉农街道特别 重要,涉农街道中往往群众和一般干部的 董 对主要领导干部监督的意识不强,间接导 丛 致一些主要领导干部决策、办事都按自己  的意愿办,无人监督。此《条例》的出台 斌 就告诫我们今后办事一定要更加按规定、 嗝 按程序办事。

 本文标题:学习《中国共 ┵ 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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