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管理和使用制度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费管理和使用制度,供大家参考。

党费管理和使用制度

 

 党费的管理和使用制度

 一、 党费的管理 1、 实行统一管理。

 党费由街道组织部统一管理, 指定专人负责。

 2、 建立会计专账。

 党费帐户 在财政科单独设立, 专款专用, 党费帐簿归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

 3、 单独立户 存放。

 党费存入中国工商银行。

 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 不得挪作他用。

 4、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街道党工委要加强对党费管理人员 的培训, 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党费管理人员 ,必须先培训, 后上岗。

 党费管理人员 变动时, 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街道工委应每年至少检查 1 次党费收缴、 管理和使用的情况, 总结经验,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街道工委应当在党员 大会或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 或书面报告)

 党费收缴、 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 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

 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 公布 1 次党费收缴情况。

 二、 党费的使用

 1、 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 量入为出、 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2、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 主要作为党员 教育经费的补充, 其具体使用范围是:

 培训党员 ; 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 教育的报刊、 资料和设备; 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 优秀党员 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

 3、 使用 和下拨党费, 必须集体讨论决定, 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 算。

 4、“两新” 党组织实行党费全额返还。

 每年 1 月 份, 街道党工委按上年度“两新” 党组织党员 实缴党费全额返还,计入“非公领域返还” 支出科目 。

 各“两新” 党组织使用返还党费时, 应向街道工委提出申请, 经过批准后方可使用。党费返还只能通过正式票据以报帐方式使用, 不可使用内部往来收据。

 结余的返还党费, 不得跨年度使用, 由街道工委统筹安排。

 5、 对违反党费收缴、 管理和使用 规定的,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试行)》 以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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