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格员巡查走访制度7篇

网格员巡查走访制度7篇网格员巡查走访制度 宁夏城市社区网格员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GB/T34300-2017)、《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网格员巡查走访制度7篇,供大家参考。

网格员巡查走访制度7篇

篇一:网格员巡查走访制度

城市社区网格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GB/T 34300-2017)、《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20〕42 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加强我区城市社区网格员(以下简称网格员)管理,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网格员,包括按照社区网格划分总数,由社区“两委”成员为主体担任的网格员,以及缺额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的网格员。原则上,每个网格按照“一岗多责、一专多能”配备 1 名网格员,实行定人定岗定责。

 第三条

 推行“1+X+N”网格人员队伍建设模式,每个网格除配备 1 名网格员外,可按需配备若干名网格协管员、网格公益员配合网格员开展工作。网格协管员由街道(乡镇)工作人员和社区警务人员、司法助理员、消防员、公益性岗位人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以及县级部门下基层和包点工作人员等在职及聘用人员组成;网格公益员由小区楼(栋)长、社区居民代表、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城市低保人员、社区志愿者等公益人员组成。

 — 2 — 第四条

 按照“大小适中、方便管理、界限明晰、动态调整”原则,合理划分网格,优化网格布局,实行“多网合一”。原则上每个网格内居民规模控制在 300 至 500 户,可根据老旧小区、特殊人群等实际情况,适度调整网格户数规模。

 第五条

 优化社区网格党建,构建“社区党委(党总支)-网格(小区)党支部-院落(楼栋)党小组”三级组织链条,由党员担任单元长、楼栋长,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和党小组组长。建立街道社区党员干部包联网格、走访群众制度。

 第二章

  人员管理 第六条

 县级民政部门会同组织、政法、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制定本地网格员管理具体办法,做好网格划分和网格员统一管理、公开选聘等工作。市、县(区)财政部门应足额预算并及时安排网格员报酬待遇、教育培训、绩效奖励等经费,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第七条

 街道(乡镇)负责网格员的学习培训、绩效考核、人事档案、报酬发放、辞职解聘等统筹管理工作;建立网格员档案,完善基本信息履历、任免、培训、考核、奖惩、待遇、合同等方面资料。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负责网格员的任务分派、学习培训、考勤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

 县级民政部门会同组织等部门,审核街道(乡镇)提出的公开选聘网格员需求,并以县为单位统一选聘。建立县级网格员人才储备库,储备库人员资格一年内有效;公开

 选聘的网格员出现缺额时,可从服从分配的入库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街道(乡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试用期,合同签订期限与社区“两委”成员任期同步。

 第九条

 公开选聘的网格员一般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事业心责任心强;热爱社区事业,具有从事社区工作的基本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人际交往、沟通表达能力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服务意识;具有当地户籍或居住证,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一般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 40 周岁以下;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退役军人、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具有社区工作经历的人员。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网格员公开选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近三年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第十一条

 建立市、县(区)网格员教育培训制度,组织、民政部门协调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做好教

 — 4 — 育培训的师资安排、经费落实、规划制定等工作。要按照网格员实际工作需求,通过短期集训、以会代训、集中轮训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对网格员进行培训。相关部门应向网格员提供法律法规、纠纷调处、信息技术、业务工作、安全环保等培训,多渠道提高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

 街道(乡镇)负责每年对网格员进行全覆盖培训,同时应组织新任网格员集中开展初任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 3 天,培训合格的发放上岗证,重点加强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教育培训。社区负责网格员信息采集、综合服务、应急处置等日常培训。对申报城市管理网格员国家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应达到规定的参考学时数。鼓励和引导网格员参加学历教育和社会工作者、城市管理网格员、劳动保障协理员等职业资格考试。

 第三章

  职责任务 第十三条

 网格员在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独立承办本网格内服务管理工作。网格员应统筹协调网格协管员协助开展社区服务管理工作,协调网格公益员配合做好政策宣传、信息收集、治安防范等工作,并接受网格协管员、网格公益员和社区居民的监督。

 第十四条

 结合社区“两委”成员职责等,以县为单位制定和细化网格员工作事项清单,并严格执行清单准入制度,新增事项须经县级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研

 究同意。网格员要运用现代城市网络化管理技术,巡查、核实、上报、处置各方面问题,重点做好采集网格基础信息、及时反映社情民意、维护公共卫生安全、落实宗教属地管理、加强治安群防群治、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及时报告重大事件、特殊群体教育帮扶、集中代办居民事务,以及网格内其他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和协助服务、协助管理等事宜。

 第十五条

 建立社区网格信息分类报送对接、分级处置工作机制,细化网格员信息采集、报送、分流、处置、督办、反馈流程,形成闭合链条、实现无缝对接。

 第十六条

 网格员采集网格基础信息要及时、准确、规范,确保网格内人、物、地、事、组织等信息合格率、动态率达到 95%以上。鼓励网格员使用手持信息终端或专用 APP,确保网格化服务管理动态信息及时更新。

 第十七条

 网格员调处和协助解决网格内矛盾纠纷、信访举报、市容环境、安全隐患、突发事件等问题,要做好排查上报、跟踪服务和核查反馈,第一时间做好稳控调解工作,最大限度把问题解决在网格内。

 第十八条

 网格员应协助街道(乡镇)及有关部门管理宗教事务,强化日常巡查、宣传教育、矛盾调处、防范抵御非法宗教活动,了解掌握宗教领域情况动态,重点对不明身份人群聚集开展宗教活动及散发非法宗教出版物和宣传品、宗教活动场所施工建设及留宿外来人员和发生矛盾纠纷、宗教界

 — 6 — 人士干预公共事务和群众生产生活等,第一时间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置,切实推进宗教治理与社区治理共建共治,确保问题在一线发现,工作在一线落实。

 第十九条

 网格员应做好网格内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动员辖区居民参与社区服务管理,推动社区民主自治。要协助街道(乡镇)和有关部门落实有关管理和服务事项,为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居民代办相关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审批事项。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二十条

 网格员要着装得体、态度热情、语言规范、文明礼貌。工作时间必须佩戴胸牌或工作证,入户走访中要向居民发放服务联系卡,方便居民联系。鼓励各地运用现代科技,制作具有身份识别的工作证件。

 第二十一条

 实行网格化工作例会制度,原则上街道(乡镇)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社区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网格员可根据实际情况,每周召集本网格内的网格协管员和网格公益员召开一次例会。

 第二十二条

 实行网格员入户走访制度,原则上网格员每天应进入网格巡查1次,并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入户了解情况。网格员会同网格协管员、网格公益员探望独居老人、孤儿等特殊困难人员,每月走访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不少于 1 次,每年走访一般居民家庭不少于 2 次。

 第二十三条

 实行网格员工作日志制度,网格员应填写工作日志,准确记录走访、服务、巡查等情况,鼓励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平台),采用信息化手段记录网格员工作日志。网格员工作日志和每周、每月工作情况,须经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签字(审核)确认,并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

 实行网格员服务公示制度,在社区各网格公益服务场所、居民聚集场所、小区楼栋等醒目位置悬挂网格示意图,标明网格员责任区,公布网格员照片、姓名、联系电话、服务内容、管理职责等信息,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五条

 实行网格员 AB 岗制度,同一社区相邻网格的网格员可互为 AB 岗,确保网格内服务管理工作的延续。推行错时延时、坐班值班、预约服务等工作制度,缩短服务路径,提高服务效率。

 第二十六条

 推行建立网格员线上服务制度,按照“一网格一微信群”模式建立由网格员管理的网格微信群,推动网格内居民、企业、商户、机关等至少“一户一代表”进群,及时发布信息,收集群众诉求。

 第二十七条

 建立网格员监督评议制度,由社区选聘热心公益事业的社会人士作为监督评议员,对网格员各项管理服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评议,评价结果作为网格员评先选优依据。

 — 8 — 第五章

  报酬待遇 第二十八条

 由社区“两委”成员担任的网格员,其报酬待遇按照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选聘的网格员报酬待遇,由各市、县(区)参照社区“两委”的成员报酬待遇,结合当地实际研究确定,所需经费按财权事权和支出责任自行承担。

 第二十九条

 网格员工作报酬实行绩效制,由“基本报酬+绩效报酬”构成,原则上绩效部分不低于报酬总额的 20%。

 第三十条

 对取得城市管理网格员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网格员,或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并登记注册的网格员,可参照社区“两委”成员的标准按月发放职业补贴。

 第三十一条

 公开选聘的网格员聘用期间,按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并计算工龄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对表现优秀的社区网格员,优先发展入党、优先纳入社区“两委”后备力量;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可按规定推荐参加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选举,进入社区“两委”后其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网格员在社区的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第三十二条

 在选拔任用街道(乡镇)领导干部和推荐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劳动模范等方面,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和考虑网格员。

 第六章

  考核奖惩

 第三十三条

 建立社区居民、社区居民委员会、街道(乡镇)和县级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考评机制,按照简便科学、注重实绩、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定期对网格员进行考核。

 第三十四条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将网格管理服务纳入社区专职工作者主要职责。在社区专职工作者年度考核中,网格管理服务履职情况,应占考评权重的 30%。

 第三十五条

 网格员考核分为月度、季度和年度考核。月度考核,由社区负责,不评定等次,考核结果在本社区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季度考核,社区主要负责人由街道(乡镇)考核,其他人员由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考核,街道(乡镇)综治中心应全程参与。年度考核,由县级组织、民政部门会同街道(乡镇)共同实施,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 15%;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征求县级党委政法委和街道(乡镇)综治中心意见。

 第三十六条

 将网格员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社区居民满意度纳入年度考核主要指标。满意度调查可委托第三方独立开展,在考核指标中所占比重不低于 40%。满意度低于 85%的,年度不得评为优秀等次;满意度低于 70%的,年度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 10 — 第三十七条

 季度和年度考核结果,应作为网格员落实报酬待遇、绩效奖励、换届选举、评先选优、辞职解聘的主要依据。对季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的,兑现绩效工资;对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可给予表彰奖励,并在各级开展评先选优时优先考虑;对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的,社区“两委”换届时可优先列为“两委”成员候选人。

 第三十八条

 建立网格员表彰奖励机制,各地可定期开展“星级网格员”“最美网格员”等先进典型评选活动。

 第三十九条

 网格员有下列情况之一,应直接予以解聘,属于社区“两委”成员的应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予以免职或罢免:连续两个季度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工作中被群众投诉 3次以上查证属实、向服务对象索要钱物等违规行为的;合同期满且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不胜任现职工作且不接受其他工作安排的;所在社区调整、撤销、合并后,在协商一致基础上需要调整工作岗位但本人不服从安排的;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过 10 天的;在工作中因不作为或作为不当,发生重大工作责任事故、引发集体上访、聚众闹事等不良影响社会事件的;违规泄露工作中掌握的基础信息、工作秘密及服务管理对象个人信息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

 第四十条

 网格员辞职时,应当向人事(劳动)关系所在街道(乡镇)提出书面申请,社区明确签注是否同意辞职意

 见。街道(乡镇)应在接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办结,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辞职解聘的网格员,应在批准之日起十五天内,办理工作交接及辞职辞退手续,必要时应接受财务审计;各街道(乡镇)要将网格员辞职解聘等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报县级组织、民政等部门备案。具有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未获批...

篇二:网格员巡查走访制度

社区文明创建网格化管理 入户走访制度

 为了密切联系群众,创新文明创建管理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新工作需要,特制定入户走访制度,具体如下:

 一、全体网格管理服务人员,必须对所管辖的网格入户了解民情,坚持每天至少到网格巡查一次。

 二、入户调查要合理安排时间、注意方式方法,对服务管理对象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要主动与社区居民沟通交流,及时了解社情民意,认真填写民情日记。

 三、入户不仅要“身入”还要“心入”,做到脑勤、腿勤、手勤、口勤、笔勤,成为发现、受理、处置、协调报告第一人。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了解他们所思、所想、所盼,为居民排忧解难。

  四、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把带有普遍性又难以解决的问题进行认真整理、归纳、分类,在工作例会中反映总结。

篇三:网格员巡查走访制度

员巡查走访制度为加强社会治理网格化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网格长、网格信息员、网格监督员和网格警务员巡查走访实效,特制定如下巡查走访工作制度:

 一、

 巡查走访原则 (一)以人为本。巡查走访原则 (一)以人为本。一切从居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以服务居民为核心,以居民满意为最高标准。

  (二)干群结合。将网格员巡查走访与群众日常发现问题有机结合,形成干群结合、覆盖网格的巡查走访机制,不断增强居民的参与率、满意度。

  (三)有效有序。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巡查走访工作的实际效果。巡查走访原则上 2 人以上进行,可由本网格单独完成,也可由相邻网格联合完成。

 二、巡查走访任务 结合巡查走访,综合履行采集基础信息、排查化解矛盾、开展综合治理、环境监督整治、提供为民服务五大工作职责。

 (一)采集基础信息。定期入户走访,采集、核实、更新网格内人口信息、房屋信息、单位信息等综合信息,掌握社情动态和突出治安问题,掌握网格内各类服务治理对象的基本情况,对“人、事、地、物、组织”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重要信息及时上报,切实做到基础工作信息化。

 (二)排查化解矛盾。定期排查矛盾纠纷,分析矛盾产

 生的原因,掌控发展趋势,及时有效化解。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逐级上报,并做好疏导和稳控工作。

 (三)开展综合治理。开展好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治安隐患排查和治安巡逻等工作,组织开展“平安网格”创建活动,织密辖区群防群治网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协助办理辖区各类案件,为侦破刑事治安案件提供线索。熟悉可能违法犯罪的高危人群,开展监督管理和帮教工作,落实工作措施。

 (四)环境监督整治。组织开展“整脏治乱”、城市综合治理,发现和制止私搭乱建、乱围乱种、乱堆乱放,整治小广告,确保辖区卫生整洁,秩序良好,环境优美。

  三、巡查走访内容

 网格长、网格信息员每天至少到网格内巡查走访一次,每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2 小时;网格警务员按工作所需随时巡查走访;网格监督员巡查走访每周不少于 1 次,每月不少于四次。巡查走访要坚持做到三个必访、三个必看、三个必查、三个必巡。

  (一)三个必访。一访辖区党员干部、楼栋长,发挥联系群众的优势,收集反馈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二访辖区志愿者,掌握辖区居民信息和诉求;三访辖区居民,对于上次巡查中居民所反映、关心的事件及问题,主动回访,及时告知事件处理的进展及结果。

  (二)三个必看。一看孤寡、独居老人,及时了解其身

 体精神状况,准确掌握亲属联系方式,随时提供服务;二看生活困难群体、残疾群体,及时了解生活现状,主动提供低保、医疗、助学、就业培训等信息;三看新婚夫妇、怀孕妇女、新生儿家庭,提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三)三个必查。一查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查矛盾纠纷,做到“矛盾全掌握”,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手信息,及时上报、迅速解决;三查特殊人群,摸排特殊人群情况,加强对辖区刑事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信访人员、从事邪教人员、精神病人动态掌控,开展针对性的服务。

 (四)三个必巡:一巡市政设施,检查网格内的垃圾箱、行道树、井盖等市政设施,如有损坏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维修;二巡环境卫生,主动清理沿街各种非法粘贴物,督促商户落实“门前三包”,监督居民小区物业卫生保洁工作,对发现的建筑垃圾、违章建筑要及时拍照上报并跟踪处理;三巡消防及治安安全,查看消防隐患、治安隐患,防患于未然。

 四、巡查走访要求 (一)巡查走访经常化。四、巡查走访要求 (一)巡查走访经常化。巡查走访过程中,网格员需挂牌上岗;要制定巡查走访计划,对帮扶人群每周、对关注人员每半个月走访联系一次,对网格居民每月至少完成一次全面走访。积极探索一般性走访与主题式走访、普通群体走访与重点群体走访、入门串户式走访与活动融入式走访联系相结合的形式,提高联系走访实效。

 (二)为民服务多样化。巡查走访过程中,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悬挂标语横幅、配发计生药品等渠道,向辖区居民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普及各类科学文化知识,重点为居民提供涉及民政优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多样化服务,及时解答居民咨询、提供便民信息。主动为老弱病残孕等行动不便者提供诸如证件代办、居家养老、反映诉求、化解纠纷等便民服务。

 (三)联系群众常态化。在巡查走访过程中,网格员要向居民积极宣传村(社区)开展的各项活动,号召辖区居民参与各类活动,增强村(社区)活力,对居民所反映、关心的事件及问题,要抓紧办理及时反馈,让更广大居民认可网格化工作;同时,要充分利用网格公示牌、连心卡、网络 QQ群、外网网站等宣传交流平台,保持与居民的联系沟通、交流互动,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网格化工作的积极性,提高社会治理网格化工作的影响力。

 (四)事件处置规范化。所有事件处置遵循三步法:发现、解决、反馈。一般性事件由网格员现场处置,登记备案;需要协调处理的要逐级上报至村(社区)服务站、乡(街)服务中心协调处理,需职能部门处置的事件由乡(街)服务中心上报区指挥中心,结果及时反馈居民。

 (五)档案记录全程化。巡查走访全过程,都要认真计入民情日记(具体到巡查走访时间段、巡查范围、走访了哪

 些户、发现和居民反映求助的问题、处理情况等内容),重点工作汇入民情台账跟踪督办,疑难问题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建立健全网格工作相关档案,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篇四:网格员巡查走访制度

人民调解网格工作制度

 目录

 1、

 网格调解员工作职责 2、

 网格信息员工作职责 3、

 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4、

 纠纷直报、 快报制度 5、

 走访制度 6、

 矛盾纠纷隐患登记制度 7、

 网格调解员工作守则 8、

 纠纷排查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9、

 调解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网格调解员工作职责

 一、 排查、 调处网格内发生的矛盾纠纷;

 二、 及时掌握网格内的矛盾纠纷情况, 掌握重点、 难点、热点问题的动态反应;

 三、 接处市 12348 矛盾纠纷调解服务热线的指令, 对矛盾纠纷现场及时处置, 协调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

 四、 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和法规, 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网格信息员工作职责

  一、 每日对矛盾纠纷隐患进行排查, 对网格内群众所反映的信访问题和各类矛盾纠纷, 及时妥善化解, 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尽力做到常见的矛盾纠纷不出责任网格区;

  二、 接处市 12348 矛盾纠纷调解服务热线的指令, 协助网格调解员对矛盾纠纷现场进行处置;

  三、 对排查出的纠纷隐患, 要及时登记上报, 实行零报告制度;

  四、 对解决不了的矛盾纠纷, 及时上报上一级调解网格,

 并协助做好工作;

 五、 紧急情况、 重大或重要事件直接拨打市 12348 调解服务热线汇报正在发生的矛盾纠纷情况。

  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各调解网格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全面掌握全市存在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情况, 及时分析研究, 提出对策意见, 为上级网格决策提供参考, 制定本制度。

 一、 排查的组织 由网格调解员负责网格所属纠纷信息员,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二、 排查内容 (一)

 对网格的稳定可能产生影响的问题, 如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 经营纠纷、 劳资纠纷等;

  (二)

 影响网格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 如偷盗、 打架、 赌博、 吸毒、 传销等;

  (三)

 因征地拆迁、 环境污染、 工资待遇等问题有引发集体上访、 越级上访的动态和苗头;

  (四)

 以发生的到党政机关上访, 至今未彻底解决的集体上访和缠访问题;

  (五)

 其它需排查的问题

 三、 排查的报告 (一)

 各调解网格每天分析排查一次。

 (二)

 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隐患, 于当日下午 16 时前报告上级网格。

 1、 将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填写社会矛盾纠纷隐患个案登记表;

 2、 对其中需要由上级网格协调解决的矛盾纠纷, 要详细填写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快报登记表, 并附报告。

 (三)

 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问题随时排查, 随时上报, 并要一事一报, 上报及时。

 四、 排查的原则 (一)

 矛盾纠纷排查要坚持抓早、 抓小、 抓苗头, 及时发现问题, 掌握真实情况。

 做到实事求是, 如实上报。

  (二)

 排查工作必须深入实际, 做到范围广、 情况明、内容实, 对可能引发众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应高度警惕。

  纠纷直报、 快报制度

 各网格实行零报告制度, 对本网格内发生的重大矛盾纠纷, 均应及时填写重大矛盾纠纷快报表, 并向上级网格报告。

 对下列情形之一的矛盾纠纷, 各调解网格要在第一时间内迅速向上级调解网格报告:

 1、 影响社会稳定, 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矛盾纠纷;

 2、 可能导致突发事件或激化为刑事案件的重大纠纷;

 3、 涉及人数 3 人以上, 易引发群体性上访闹事的重大纠纷;

 4、 严重干扰正常生产、 生活秩序的疑难矛盾纠纷;

 5、 可能危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纠纷线索和苗头;

 6、 自杀事件。

  走访制度

 1、 网格调解员、 信息员每周至少走访 50 户村(居)民;

  2、 调解网格每周举行 1 次隐患排查为专题的座谈会,了解社情民情、 收集各类信息, 把居民反映的情况和困难记录到信息员工作记录本中, 做到情况全面掌握;

  3、 切实加强对出租房屋、 流动人口走访, 清楚并掌握辖区出租房屋、 流动人口变化情况;

  4、 对要害部位、 人口密集场所、 重点人员情况实行日走访、 周复查, 变化情况做到日清周结, 深层次预警信息掌握要及时、 详细、 准确;

 5、 重大节假日、 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期, 要及时组织走访、 对重点人、 重点事, 加大排查力度, 进行重点排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隐患;

  6、 信息及时上报, 事情及时处理, 结果及时反馈。

  矛盾纠纷隐患登记制度

  1、 对排查出的纠纷隐患要当日登记在矛盾纠纷隐患排查个案登记簿中, 并按要求填写时间、 当事人姓名、 发生地点、 纠纷类型、 主要纠纷、 主要纠纷内容等;

  2、 接待群众要热情, 要认真听取当事人对纠纷情况的陈述, 并做好记录和纠纷隐患登记;

  3、 在每日走访排查工作中, 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做好相关记录;

  4、 纠纷隐患登记后, 对当事人所反映的纠纷情况要注意保密, 不得随意泄露。

 网格调解员工作守则

  一、 必须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律为准绳, 公正、 公平、公开进行调处;

 二、 调解员与任何一方当事人有关系时要主动申请回避;

 三、 必须重事实, 讲依据, 让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

  四、 必须完整客观的做好调解笔录, 双方当事人陈述完毕, 无论达成达不成意见, 都必须做好调解小结, 请双方当事人签字。

  纠纷排查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网格要认真执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 积极排查辖区内的矛盾纠纷, 确定专人进行建档登记工作,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对相关单位, 给予综治一票否决, 对相关责任人, 警告谈话, 停职检查等处分。

 一、 排查措施不力, 反馈不及时, 致使矛盾纠纷激化的;

  二、 对突发性、 群体性的矛盾纠纷排查情况瞒报、 谎报、缓报、 漏报的;

  三、 因民事纠纷引发的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 聚众斗殴造成 1 人死亡或 2 人以上重伤的;

  四、 因民事纠纷引发的放火、 爆炸等重特大刑事案件的;

  五、 不安排、 不检查督促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被省、 市、区通报的。

  调解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全市各级调解网格及网格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造成恶劣影响或矛盾纠纷激化的, 对相关单位给予综治一票否决, 对相关责任人, 给予停职检查、 辞退等处分。

 一、 不认真调处矛盾纠纷, 导致 3 人(含 3 人)

 以上群体性越级上方的;

  二、 对已排查出的矛盾纠纷, 调处不及时, 工作不到位,致使矛盾纠纷激化, 造成重大人身或财产损害的;

  三、 因工作不负责任, 调处不当, 对可能发生的矛盾隐患未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导致矛盾纠纷激化为重大刑事案件的;

 四、 在调处工作中, 因违背有关法律、 法规、 政策规定或不负责任导致矛盾纠纷扩大, 且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五、 对因跨镇街道跨行业的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酿成重大案件的

 六、 在矛盾纠纷排查、 调处工作中失职、 渎职, 造成严重后果的。

篇五:网格员巡查走访制度

员管理制度 根据上级对网格员的管理要求, 我社区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 学习制度 1、 社区每周 组织网格员 集中学习 一次, 每次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小时; 领导和网格员 每天至少 自 学一小时以上; 每人每月 至少读一本好书。

 2、 每次集中学习要有安排、 有考勤记录、 有学习资料,考勤结果要存档。

 每次集中学习, 将有一名 领导辅导学习。

 3、 每名 网格员 都要统一配备专用 学习 笔记本, 每年学习笔记不少于 2 万字, 每年至少撰写 4 篇学习体会或调研报告。

 4、 每季度由社区书记审阅一次网格员 的学习 笔记, 并对网格员 一季度的工作、 学习进行点评。

 5、 凡完不成学习 任务, 达不到学习 要求的, 经领导会议研究后, 根据个人实际情况予以不同程度的组织处理。

 二、 工作和生活制度 1、 爱岗 敬业。

 要按时上、 下班, 不准迟到、 早退, 上班时间衣着仪表要庄重得体, 不着奇装异服。

 上班时间不准看电视, 不准听录音机, 不准下象棋、 打牌, 不准在电脑上玩游戏, 不准办私事, 严守工作岗位, 严禁脱岗、 溜岗、 串

 岗。

 2、 讲究卫生。

 按时打扫办公室内卫生, 必须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

 3、 节约用电。

 禁止办公室内开“长明灯”。

 4、 用 语文明。

 接待群众要态度热情, 耐心细致, 用 语文明, 不大吵大闹, 不激化矛盾, 不说粗话、 脏话。

 5、 维护集体荣誉。

 凡办公楼发生突发事件, 领导和网格员 要主动积极帮助制止解决, 不得有意回避, 更不许纵容“看热闹”。

 6、 遵守会议纪律。

 会场上不准抽烟, 不准喧哗, 不准交头接耳, 不准打磕睡, 不准随意走动, 不准接打手机, 会议中 手机一律调到静音状态, 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 本人必须向主要领导请假。

 7、 严禁酗酒。

 上班期间严禁领导和网格员 酗酒, 中午不准饮酒, 下午不准醉酒, 不准酒后驾车。

 8、 严禁赌博。

 不准上班时间去休闲娱乐场所, 不准参与赌博。

 9、 认真值班。

 值班人员 要坚守办公室电话, 做好值班记录, 手机要 24 小时开机, 值班结束后, 要做好交接班手续。

 10、 服从管理。

 凡不服从领导安排和管理, 工作出勤不出力, 被领导介绍回办事处的, 一律予以待岗处理。

 11、 高效办事。

 工作中要牢固树立“雷厉风行、 闻风而动、 说干就干、 一抓到底、 抓出成效” 的工作作风, 具体工作要达到“标准化、 精细化、 高效化”, 要全面提升决策力、执行力和推动力, 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凡违反以上规定, 根据情节及造成不良影响程度, 经领导会议研究后, 采取以下处理方式:

 第一, 处以 50—200 元罚款, 并在公示栏上公开曝光; 第二, 责成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 在全体网格员 会议作检查, 并在全办事处书面通报批评; 第三, 待岗处理, 待岗期间每月 只 发 200 元生活补助且要正常工作 三、 考

 勤

 制

 度 根据区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机构编制委员 办、 区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宝塔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履行请假手续及待遇的规定》 [延区人社发( 2011)

 20 号]文件精神, 结合辖区实际, 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1、 网格员 因病因事必须请假, 且要写请假条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凡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 离岗者, 视为旷工。

 2、 网格员 因病、 因事必须请假时, 2 天之内( 含 2 天)由分管领导审批; 2 天至 7 天( 含 7 天)

 由分管领导签注意见后送办事处主任审批; 7 天至 15 天(含 15 天), 由分管领导和办事处主任签注意见后送党工委书记审批; 15 天以上至一个月 以内( 不含 30 天), 领导会议研究审批; 1 月 以上,领导会议研究后报区人社局和区委组织部审批。

 因病请假一

 次最长不超过 6 个月 , 因事请假, 一年累计不超过 2 个月 。社区书记、 主任、 领导班子成员 、 办公室和财务人员 请假,由办事处主任签注意见后送党工委书记审批。

 凡办事处召集会议, 领导和网格员 需请假时, 一律向主要领导请假。

 3、 如遇重要工作和非常时期, 除直系 亲属婚、 丧、 重病或本人有病外, 其它情况一律不准请假。

 4、 网格员 每旷工一天, 罚款 100 元, 凡一月 内累计旷工 3 天以上者( 含 3 天), 扣除本月 全部工资。

 并参照公务员 管理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

 5、 网格员 因事一次请假一个月 以内, 工资照发。

 因事一次请假一个月 以上, 6 个月 以内, 停发工资及一切福利待遇, 身份保留。

 因事一次请假 6 个月 以上, 将人事关系介绍到人才交流中心。

 因事请假一年累计在 2 个月 以上 4 个月 以内的, 从请假的第三个月 起, 停发一切工资及一切福利待遇。因事请假一年累计在 4 个月 以上的, 将人事关系介绍到人才交流中心。

 6、 网格员 病假在 2 个月 以内, 发给原工资; 因病请假超过 2 个月 的, 从第 3 个月 起, 工作年限不满 10 年的, 发90%工资; 工作年限满 10 年和 10 年以上的, 发 100%工资;因病请假超过 6 个月 的, 从第 7 个月 起, 工作年限不满 10年发 70%的工资, 工作年限满 10 年和 10 年以上的发 80%工资。

 因病不能正常上班的, 经有关机构鉴定, 鉴定为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办理提前离岗手续。

 7、 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婚假、 产假等例外。

 8、 网格员 要按时参加党工委和办事处召开的相关会议,每次召 开会议实行“点名 制”, 凡迟到、 早退、 旷会或会场接打电话者, 每人每次罚款 50 元并由纪工委予以“三问”;每月 累计迟到、 早退、 旷会和会场内接打电话达 3 次以上 ( 含3 次), 除扣发本人全月 工资外, 同时予以组织处理。

 9、 凡主要领导查岗, 脱岗、 溜岗者, 每次罚款 50 元,且要在公示牌上公开曝光。

 10、 考勤工作由党风廉政联络员 负责, 办公室配合, 假条一律送办事处办公室备查, 考勤结果一月 一通报, 一月 一 兑现。

 四 、 网格管理员的考核。

 由凤凰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网格管理员 的考核。

 具体考核办法为:

 一是由各社区对网格管理员 以“查、 访、 问、看、 听” 五种形式进行综合评价, 结合群众测评意见, 综合评定, 上报凤凰山街道办事处。

 二是由信息监管平台远程监督网格管理员 平时表现、 工作效率, 实事求是地评价网格管理员 履责表现, 按时向凤凰山街道办事处提交考核结果。

 凤凰山街道办事处要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审核。

 评估内容包括:服务程序是否严谨规范:

 网格管理员 要结合日 常走访巡查, 及时捕捉和掌握责任区域的舆情信息, 苗头性、 简单的矛盾做到现场处理化解, 并登记备案; 对需要协调处理的工作, 做到现场受理, 及时上报, 在规定时间内将处理结果反

 馈服务管理对象; 对突发性事件, 立即上报相关责任部门紧急处理, 网格管理员 现场跟踪; 对群众意见, 网格管理员 应全面掌握信息, 客观分析, 合理建议, 做好信息跟踪及反馈。制度是否落实:

 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每月 走访巡查, 信息掌握及时、 准确, 研判、 分析精准, 介入及时, 社情民意记录规范清晰; 按时参加每月 网格管理员 例会, 每季度形势分析会, 半年工作小结会, 年终工作总结会。服务态度是否热情周到:

 网格管理员 应热爱本职工作,尽心尽责; 保证信息采集真实、 准确、 全面, 达到全覆盖;网格责任区域信息实施动态管理, 台帐清楚、 整洁、 规范;要深入群众之中, 倾听群众意见, 了 解群众疾苦, 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切实做好服务群众、 组织群众、 宣传群众的工作。工作能力是否适应需求:

 有发现问题、 解决问题的能力;由社区居民按“满意” 、 “一般” 、 “差” 三个格次对网格管理员 进行测评。

 90%以上视为“满意” ; 60%—90%视为“一般” ; 60%以下的视为“差” ; 能与网格区域居民交流沟通、融洽感情, 动态信息及时掌握, 能协调辖区资源参与网格服务; 能够处理好承办和协办的关系, 做到事务办理高效快捷。依据考核情况综合评价实行百分制, 分为“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不合格” 四项, 评定考核等次。

 原则上按季度、 年度分别考核。

 季度考核找差距, 年度考核综合季度考核结果, 并以此为奖惩依据。

 根据以上制度, 社区书记、 主任将每半年对所有网格员的工作、 学习和生活进行评比, 奖优罚劣。

  北关街社区

 二零一三年一月

篇六:网格员巡查走访制度

学生宿舍夜间巡查、值班制度

 为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牢固树立学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主导思想,切实承担起师生平安的责任,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特制定学生宿舍夜间巡逻值班制度。

 一、领导组:

 组

 长:值周领导

 成

 员:值周教师

 当班宿管员

 夜巡班主任

 保安 二、分工:

 第一轮:值周领导、值周教师、当班宿管员、保安 第二轮:值周领导、夜巡班主任、当班宿管员、保安 三、值班巡逻地点:宿舍及周边 四、值班要求:

 1 、夜间巡查、值班时间:学生在校就住每日 21:50 到次日 6:30 。值班期间不得擅自脱岗,同时保持个人移动电话24 小时畅通。

 2 、学生下晚自习后 5 分中内,所有第一轮值班人员必须到岗到位,遇特殊情况,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并找人替班。第二轮值班人员到岗时间由巡查领导组织通知到位开展巡查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破、防事故发生。

 3、巡查、值班人员上岗后必须对宿舍及周边进行巡查,熄灯就寝后对各宿舍人数进行清点,若发现人数不够应及时查明原因、做出相应处理方案。巡查中必须告诉学生就寝注意事项并维护好学生的就寝纪律。

 4、巡查、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或突发事件要及时应对处理,必要时迅速向学校领导汇报或报警,确保宿舍安全,并详细记录事件经过、结果。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值班领导按要求对否启动应急预案做出决定。

 5、巡查、值班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在值班巡查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造成集体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学校严肃追责。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学生起床后,值班工作结束,值班人员填写工作日志。

篇七:网格员巡查走访制度

 网格管理人员巡查日志

 巡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时

 巡查人员

  督导员�

  格长�

 协管员�

  调解员�

  警员�

  巡查区域

 巡查情况

 主要内容

  走访巡查情况

  处臵情况

  处臵结果

  重大问题�或案件、事件�处臵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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